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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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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课程思政”教师教学案例随记征集活动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8-06-13     点击次数:

    各二级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:
      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“课程思政”工作的通知》(绍学院党宣〔2018〕2号、绍学院学〔2018〕7号、绍学院教〔2018〕9号)要求,进一步强化课程育人导向,全面落实“课程思政”工作要求,决定开展2018年度“课程思政”教师教学案例随记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      一、工作目标
      明确每一门课程的德育功能,落实每一位教师的育人职责,达到每一门专业课程的“课程思政”效果,实现思政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。
      二、参加对象
      全校专任教师
      三、活动内容
      按照“相互启发、共同提高”原则,授课教师要将课程育人中形成的教学感悟和体会及时归纳总结,通过微信小程序填写“课程思政”教学案例随记(操作方法见附件),并定期作修改和补充。填写情况将作为“课程思政”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      四、活动安排
      1.2018年6月12日—6月19日:教师注册阶段,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活动,完成全校专任教师注册工作。
      2.2018年6月19日—7月11日:活动推进阶段,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填写教学案例随记,每名教师填写2条以上。
      3.2018年9月—12月:深化落实阶段,根据本学期课堂教学情况,扎实开展教学案例随记的填写工作。
      4.2019年1月:总结表彰阶段,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二级学院及教师进行表彰。
      五、工作要求
      1.高度重视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统筹安排,确保“课程思政”教师教学案例随记征集活动扎实有效推进。
      2.加强探索创新。要积极探索推进的创新举措,通过教育引导、制度激励等手段切实转变教师观念,动员广大专业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发挥育人作用,主动承担起“课程思政”的主体责任。
      3.加强总结考核。教务处将教师履行“课程思政”情况作为听课和“学评教”的重要内容,列入教学业绩考核。学校将各二级学院开展“课程思政”工作情况作为年度思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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