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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耀威:《刑法 1 》是否有危害行为是判定是否犯罪的基础
发布日期:
2018-10-25
点击次数:
姓名:
杜耀威
学院:
生命科学学院
班级:
环境科学171
授课教师:
杨旭亮
课程名称:
刑法 1
课程切入点:
是否有危害行为是判定是否犯罪的基础
一句良言:
犯罪客观方面
老师讲的道理:
犯罪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人并且有意识支配
我的感悟:
法律虽有各种各样模式,但它们往往是相通的,有一致的客观规律,只有我们抓住这些相同点,才能活学活用,学到更多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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